第88节(1 / 2)

锦帐春 田园泡 2630 字 29天前

皇帝四子五女,除随罗延规去往陆府的安宁公主外,其余皆到齐。

安宁公主是皇后生女,罗延规此次造反, 拖累安宁公主,更连累了张皇后。恰巧这时,苏珍怀经太医院院首把脉,说肚子里头是个皇子, 皇帝大喜,至此, 苏珍怀这个贤妃,重得宠。

中秋前后, 正是吃螃蟹的好时候。

苏锦萝坐在宴案后, 宫娥端着漆盘,捧来一只只大螃蟹。

螃蟹用蒲包蒸熟, 附蟹八件, 佐以酒醋而食之。

宴案旁, 摆置新鲜花卉蔬果, 红彤彤的饱满石榴,以及一些时鲜物。宫殿东侧有一紫檀架子的大理石的大插屏,两侧置放鸡冠花、毛豆技、芋头、花生、萝卜、鲜藕等物。插屏前,是一张红木的八仙桌,上头是一块极大极圆的月饼,四周缀满糕点和瓜果,祭月后用来吃团圆饼。

宫殿西侧架一戏台,宫里头的戏子,身穿戏服,正在唱一曲,嫦娥奔月。

正上方主位,坐着皇帝和皇后,太后也在其列,而后是苏珍怀、周淑媛等人。

因着陆迢晔身份,苏锦萝坐的位置尚靠前,侧边是两位藩王,对面是以太子为首的几位皇子。

“给四婶子敬酒。”太子率先站起来,与苏锦萝敬酒。

太子今日除带太子妃外,苏宝怀也霍然在侧。只是一直低着脑袋,一副神思恍惚之相。

苏锦萝并未在意,起身,回礼,回敬。

太子、三皇子、四皇子,苏锦萝已有幸见过,所以这是她头一次瞧见传说中的大皇子。大皇子生母虽是淑媛,但其自幼骠勇善战,屡建奇功,性情更是宽厚,善抚士卒,在军中名望极好。

周淑媛是个美人,年轻时容貌异常惊艳,因此引来地位相差悬殊、贵为帝胄的皇帝的垂幸。大皇子神似周淑媛,貌柔心壮,音容兼美,闻谈吐,亦是个风调开爽,器彩韶澈般的人物。大致是因着常年在外征战,其眉宇间带着的不是太子与三皇子那般养尊处优的高贵儒雅,而是属于军人的凌厉。

“给四婶子敬酒。”大皇子起身,遥遥与苏锦萝敬酒。

苏锦萝起身,回礼,回敬。

大皇子身边坐着的大皇子妃亦起身。大皇子妃长相端庄,出身名门望族,性情温顺,但乍看之下,容貌却不及大皇子。不过瞧的出,两人感情极好,举手投足间,郎情妾意。

坐在大皇子身边的三皇子侧眸瞧一眼苏锦萝,暗暗摩挲了一把手里的酒杯。

上次在画舫,这静南王妃脸戴面纱,他未瞧清楚人的模样。今日除了面纱,露出那张上了妆的瓷白面容。眉梢眼角,风情妩媚,那双眼却偏又水雾雾的带着一股不容置喙的纯稚。

尤其矛盾的两点奇异的融合在一个女子身上,那股子楚楚可怜,又风娇水媚的模样,直教人看的心痒痒。

有些人的美,或浓艳,或寡淡,但无神韵。论容貌,苏锦萝或许不是在场最好的,但论显眼,她却是最惹人注目的一个。尤其是她的身边,还坐了那么一位霞姿月韵的人物。

“给四婶子敬酒。”三皇子起身,与苏锦萝敬酒,那双眼盯在人身上,从那一截外露粉颈外下滑落,略过高耸宝地,到一折楚腰,最后凝聚在那一双举着白玉杯的纤纤素手上。

手如柔荑,泛着凝脂玉色,指尖粉白,触在白玉杯上,恍觉比那杯更白些。

三皇子看的有些痴,被挨在身边的王氏狠狠拽了拽宽袖。涂着蔻色的尖利指甲掐进皮肉里,深深显痕。

“嘶……”三皇子一扭身,对上四面看过来的视线,面色微变,坐下摆了摆宽袖,尴尬笑道:“这处蚊虫颇多呀,颇多……”

王氏冷哼一声,直接就将白玉杯里头的酒水泼到了三皇子的衣摆上,艳丽面容上显出嫌恶。

众目睽睽之下,三皇子却也不恼,只笑盈盈的握住王氏的手,偏头温柔的说着什么。外人都知三皇子宠妻之名,如今一见,更为确信,这三皇子真是宠妻无度啊。

“四婶子。”四皇子起身,目光灼灼看向苏锦萝,说话时喉咙里有些哽咽。

苏锦萝自是识得四皇子的,只是不知面前之人还识不识得自己。

“四皇子。”盈盈起身,苏锦萝端起白玉杯。

“酒多伤身,四婶子还是以茶代酒吧。”四皇子想起自己将人送进文国公府的乌龙,咽了咽喉咙,终归是没说出口。

幸亏是乌龙,若送回的是静南王府,她怕是要遭人诟病了。

纵使静南王再风度翩翩,怕也容不得自己的王妃失踪一夜,却被别的男子送回去,身上还带着药……

听到四皇子的话,苏锦萝面上一讶异,身旁宫娥端来清茶,她换过清茶吃了,与四皇子略略含蓄片刻,便提裙落座,偏头时看到陆迢晔撑着下颚靠在宴案上,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顺着男人的目光往前一探,只见对面坐着三位皇子,一位太子。四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苏锦萝跟着看一圈,将目光落到大皇子身上。

这位大皇子虽是个男人,但长相却美似妇人,已有不少宫娥状似无意驻足旁观。难不成陆迢晔看的,是这个大皇子?

“皇帝,祭祀的时辰差不多要到了。”太后提醒道。

太后今日穿蜀锦制宫装,水脚刺绣处缀千万颗珍珠,金银丝线交相辉映,梳高髻,戴点翠嵌珍珠岁寒三友头花簪,高高端坐在那处,贵不可言。但看向皇帝的面色却有些冷。

太后一向宠静南王,因着城阳郡主一事耗费心力。自上次陆迢晔被关进大狱后,数次与皇帝交涉,但皇帝却像是铁了心似得要定罪。

太后知道,皇帝与静南王虽说平日里关系看着不错,但人在高位,难免多谋,有一个处处比自己风光的胞弟,皇帝的心里是不欢喜的。帝王多无情,即便是胞弟,若是触到了利益,心狠一贯是帝王的风格。

城阳郡主一口咬死陆迢晔,太后无奈,为保陆迢晔,只得提出让其纳娶城阳郡主一事,却不想陆迢晔不依。正当太后焦头烂额时,城阳郡主病去,留下遗书。这份遗书无异于是拨开云雾见白日,让太后心头阴霾顿扫。

其实先前,太后也想过这个法子。虽然她疼爱城阳,但自然比不上一手养大的陆迢晔。失了城阳,换回陆迢晔,这法子虽狠,但能治根治本。如今局面,于太后来说,是皆大欢喜。

但对皇帝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不仅没将陆迢晔治住,还将自己最宠爱的臣子方淼关进了大狱。若非恰逢罗延规造反,还不得将人弄出来戴罪立功。

此次,是太后与皇帝这么多年来首次交锋。这次交锋,让皇帝更加明白到了陆迢晔对他的威胁。

心存芥蒂,导致皇帝对陆迢晔越发疏远,连自己的病都交给了太医院,只到迫不得已时,才请了陆迢晔进宫诊治。

可当陆迢晔身穿常服,提着药箱,面无表情的拨开明黄帷幔时,躺在龙床上的皇帝,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慌。他觉得,眼前的人,比他这个天子,还要气势迫人。

这感觉只是一瞬,眨眼间,他的胞弟又变回了平日里那副偏偏君子之相,声音清冷的让他伸手。一切如常,皇帝却将这股恐慌留在心底,嵌进了魂里。

首位之上,皇帝穿一身明黄龙袍,面色红润,唇色微白,双目也有些浑浊。虽都说皇帝身子已好转,但苏锦萝怎么瞧,都觉得这皇帝……怕是大限之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