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幻觉的未来 吴沉水 3053 字 14天前

老谢欲言又止,随后说:“没事。”

“没事你会这幅表情?”

老谢抬头看了看天,感慨的说:“你爸我就是觉着吧,做了几十年刑警也不全是好事。”

谢风华来劲了,忙问:“嘿,怎么说?”

“职业病根深蒂固,看谁都像撒谎。”老谢摇头,“关键是发现谁撒谎了,我还心痒,很想查。”

谢风华心里咯噔一下,生怕被他发现什么,胡搅蛮缠说:“老同志,退休什么意思您知道吗,就是说您已然为国家服务了大半辈子,该躺着歇着享享清福。行了行了,有什么事留给我们吧,还想查,查什么呀,抢我们饭碗啊,真发现什么事告诉我,不然就给我们队长打电话,您就别累着了,啊?”

老谢目光如炬,笑了笑:“我还没说什么呢,你急啥?”

“我没急啊,”谢风华耍赖,“我这不是担心你吗?”

“你这点本事还是我教的呢,瞎操心。”老谢没继续下去,转身说,“我跟你王姨去参加社区活动了,你该干嘛干嘛,对了,厨房里有给你留的小米粥,喝一碗再出门,知道了吗?”

“哎。”

第39章

谢风华总觉得老谢话里有话,话里有刺,趁他出门的时候跑到窗台那,躲窗帘后面偷偷往下看,果然看到老谢与隔壁王阿姨一块往外走,其间不知道老谢说了什么,逗得王阿姨笑得合不拢嘴。

谢风华鄙视地撇了下嘴,深感自己老爸只要愿意,一张嘴能忽悠十好几个老娘们不在话下,方圆十里就没谁他不熟的,不熟也能拉拉家常,顺带就拉近关系,没两下能把对方从出身到家庭教育背景职业状况等基本内容摸个透。

这是老一辈干警的工作经验,在刑侦手段没有现在发达的当年,他们就是靠这一手抽丝剥茧,发动群众,那是现在的年轻人羡慕也学不来的。

谢风华只是动作稍微大了点,老谢立即回头,准确看向自己家窗户,谢风华索性也不躲了,朝他爸大大方方挥了挥手,老谢笑着拿手指点她,意思是行啊你,等回来咱们再说。

落到王阿姨眼里就是父慈子孝,她也回头朝谢风华笑着挥手,还对老谢说了什么,意思估计是你瞧你闺女多有你的心,这会还站窗户边上送你呢。

老谢谦虚地笑,转头跟王阿姨继续往前走,背着人嫌弃地往后摆手,跟赶苍蝇似的,谢风华看懂了,这还是该干嘛干嘛去。

行吧,她放下窗帘,迅速换了衣服,临出门前还是把老谢,她留的小米粥喝了,这才拿了车钥匙出去。

老慕给她留的地址在老城区,那一片因为留下的老民居甚多,改造有限,道路狭窄不说,还很多都是单行线,导航指路一通瞎指,找起来颇为费劲,在开错了路又问了人才后,终于七拐八拐开进一条巷子,这才算到了地方。

下了车发现小巷深处别有洞天,绿树成荫不说,映照着周围的灰色砖墙枣红窗框的老式民居,霎时间有种古色古香之感。这里有一家小小的咖啡馆,门口摆放着大大小小的多肉,倒也像个小花园。一只白色的肥猫正趴在花坛那睡觉,有人来了也只是微微动一下眼睛,随即又闭上不理。

谢风华推开门,门上的铜制风铃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进去后,发现咖啡香味扑鼻而来,屋里不大,临窗的枣红色四方桌旁,老慕早已等在那。他那么大个子坐在一个小板凳上,一下填满了整个角落似的,连屋顶瞧着都矮了几分。

老慕神色严峻,像他这样的人一旦沉下脸来,身上莫名其妙就带了几分萧杀的气息,像古时候横刀向天的刀客,凝神时总让人疑心他在琢磨要朝谁从哪个角度挥刀。

谢风华坐下来,摘下太阳镜,单刀直入问:“叫我来,是要跟我说什么事?”

“先喝点东西。”老慕拿起桌上一个小铃铛,颇为无奈地摇了摇,一个年轻人从后屋走出来,笑着朝谢风华打招呼:“来客人了,你好,要喝点什么?女士的话我推荐摩卡……”

“柠檬茶吧?”

谢风华挑了眉毛:“我爱喝这个你也知道?”

老慕淡淡地说:“观察力曾经是我赖以活命的仰仗。不敏锐,我就活不到今天。”

这是他为数不多谈到自己过往的时候,谢风华没有进一步提问,她只是点点头,微笑说:“那就柠檬红茶吧。”

年轻人堪称愉悦地应了一声,随后开始在吧台后忙碌了起来。

这个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老慕是在沉思,似乎有什么事,或者说有什么决定正困扰着他。这可是稀罕事,至少在谢风华认识他这么多年来,这是首次在他的脸上看到可以称之为“为难”的事。

年轻人不一会就端着一个精巧的木盘过来,木盘上除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柠檬红茶外,还细心地放了几块小饼干。谢风华抬起头,这才发现他长得极为清秀文雅,就是脸色太过苍白,一看就身体羸弱。

“饼干是我自己烘烤的,不是一般的黄油饼干,是青稞面,”年轻人热情地向她推销,“您试试,如果觉得好吃我再给您装……”

老慕打断他:“那什么,你忙你的吧,我们有点事谈。”

年轻人被赶也不生气,依旧笑眯眯地,临走前还对谢风华说:“您的茶我加了蜂蜜,不知道您的口味,甜度加得一般,要不够甜跟我说啊……”

“行了。”

年轻人终于肯走了,谢风华端起茶喝了一口,笑了:“还真挺好的,这孩子谁啊,跟谁都这么热情?”

“我一个战友的弟弟,”老慕抓了抓头发,有点无奈地说,“他哥执行任务时牺牲了,他还小,又有先天心脏病,我能照应就照应了,这些年来就跟我自己亲弟弟似的。他这个,嗐,就是闲的,可能头一回见我约了个女的来这,误会了吧。”

谢风华哈哈笑了:“不是吧,那你赶紧给他找个嫂子去。”

“再说吧。”老慕不置可否,“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会知道,有些事越是错过,越不愿将就。”

这倒是,谢风华绕开他的私事,问:“现在可以言归正传了,找我来到底什么事?”

老慕沉默了一会,忽然问:“你小时候住楼房还是平房?”

“楼房。”谢风华说,“我爸分的宿舍,像筒子楼那样,厕所不在屋里,公用厨房,谁家炖个肉烧点好菜,楼上楼下都瞒不住。但气氛很好,都是公安干警,大家经常互相帮忙,吃点好的还会互相送,我爸要忙起来把我往邻居家一扔,几天不回来是常事。那时候人都朴实,也没人觉得要管他要个保姆费,他也没觉得小孩放别人家不放心。”

“我住平房。至今我还能准确从记忆里调出冬天平房冬天烧煤的味来,呛,一不留神就得中毒,然而说来也奇怪,冬天闻到那股味儿,身上就会发暖,会想起热水的温度,铁锅贴玉米饼的甜味。”

老慕吐了口气,缓缓地说:“我爸妈是半路夫妻,我爸之前有过一个老婆得病死了,留下一个女儿。他娶我妈其实就为了有人能帮他照顾家里孩子,我妈家是近郊的,嫁给他就图个城市户口,双方各取所需,原本谁也不比谁强。但问题出在那个女儿身上。”

“就是李叔叔的那个前妻?”

“就是他那个前妻。”老慕淡淡地说,“我那个姐,简直就是个搅家精,她成天处在一种不安全感之中,因为她不安全,所以别人也别想安全,见天跟我妈呛,后来我出生了,她就背着人欺负我,大概觉着如果不先欺负谁,她自己就得挨欺负。”

“我妈也不是脾气好的,两人在一个屋檐下什么情形你可想而知。摔碗摔门是常事,这种环境下,我们家的男性都格外沉默寡言,一是说不过,二是容易说错。”

“我姐从小到大,什么都要争,压岁钱,文具盒,铅笔,哦,连饭桌上多次一块肉都要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