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导法则_176(2 / 2)

训导法则 凉蝉 882 字 8天前

他现在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俩人从图书馆出来,在前往教工食堂吃饭的途中,敖俊忽然就问了他这个问题。那时候敖俊快毕业了,沈春澜已经做好了分开的准备。

沈春澜当时就笑了出来:怎么可能?

他没有丝毫犹豫,甚至从来没设想过自己还有这个选择。敖俊也只是问一问而已,这个念头就像掠过水面的蜻蜓,只在彼此心里留下一点儿连涟漪都称不上的波动。

之后便是毕业,离别。敖俊离开了两人共同租住的出租屋,沈春澜把他送到机场,拥抱,挥手,目送敖俊离去。回到小公寓里之后,沈春澜坐在客厅里发呆,这时候才觉得房间有些空。

他很快退租,回到了学校宿舍。研二的这一年,也偶尔会有人对他表露好感,如果彼此合适,他是会跟对方出去约会的。但他没有再谈过恋爱。

曹回问过他为什么。

沈春澜想了半天,回他一句话:好像没什么意思。

曹回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他当然喜欢过敖俊。敖俊是很容易讨人喜欢和信任的那种人,加上外形条件很出众,又是能跟沈春澜相互理解的哨兵,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沈春澜和他几乎形影不离。

但这个劲儿很快就过去了。沈春澜和敖俊都开始沉浸在各自的事情里。谈恋爱的烦恼,沈春澜好像一点儿都没觉察到,俩人相处非常愉快,用曹回的话来说,不仅是关系良好的炮友,而且是通情达理的同事。

但,即便在最好、最快乐的恋爱时期,敖俊和沈春澜也没有想过要缔结伴侣关系。

缔结伴侣关系,在哨兵向导的管理法则里,是领取结婚证的先决条件。

只要一方身为哨兵或向导,那无论另一方是什么人,双方决定结婚时,都必须向特殊人类管理委员会提交“伴侣申请”。

如果双方是异性,在伴侣申请获得批准之后,他们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领取结婚证。

如果双方同一性别,在现行法律下他们无法领取结婚证,这份获批的伴侣申请,实际上就等于他们的结婚证书。

这个规定,最先是从战争年代开始的。

在战争年代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哨兵和向导,让很多人开始意识到控制和管理他们的重要性。由于哨兵向导“海域”的特殊性,为了避免出现“海啸”(*)这样的强烈情绪波动,凡是有出战任务的哨兵,都要求必须与向导结为伴侣而非任何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