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惊了:“中华人不是十分尊敬父兄长辈的么?你这么说真的好么?”
端木长歌撇了撇嘴:“难道他还能从地下冲上来打我一顿不成?小时候是被他打得有点多,不过我还是挺皮实的。”
调酒师轻轻呼唤了叶萧凌一声,叶萧凌这才发现原来调酒师并不是不会说中文,而是他根本不会说话,他嗯嗯啊啊地对叶萧凌笔画了一下,把那杯被称作“海岸”的橙色鸡尾酒推到叶萧凌面前。
叶萧凌凝视着在大理石吧台上的这杯鸡尾酒,逐渐听不清楚端木长歌跟老板说些什么话题,只是不时地听见他们响亮的笑声,一个中华人跟一个阿富汗人显得是十分融洽,好像他们之间根本没有那条遥远的国境线。
他不知道“海岸”其实是一种适合女人喝的鸡尾酒,味道酸酸甜甜,略带一些伏特加的小辣。他只是觉得味道还不错,毕竟说起喝酒这种事情,他除了跟老单一起喝过白酒,跟宿舍那群损友一起灌啤酒之外,平日里他实在是没有什么喝酒的兴趣。当然也就不知道端木长歌隐藏在酒水中的调笑。
当然,端木长歌正是因为他不知道,所以才这么做,毕竟这种调笑总有种对方茫然我独醒的感觉,令人愉快。
老板走了,不知道去做些什么,叶萧凌也没心情去猜,他只是觉得在酒吧有些不太习惯,所以勉强靠着那杯鸡尾酒维系着自己的那点并不高昂的兴趣。但过了六点,酒吧里的音响音乐骤然停了,一对似乎是爱侣的男女走到了那并不大却足够容纳一个小乐队的台子,女人弹着钢琴,男人则低伏身体支撑着大提琴,他们取代了原本有些嘈杂的摇滚乐,大提琴和钢琴在相互交融。
叶萧凌听过这个旋律,是john legend的 all of me。只不过没有了歌唱的声音,更能显得安静和柔和。钢琴的声音如流水,大提琴的声音如长河,他们交织在一起,能看到这对男女的眼神中带着爱意与柔情,好像他们可以这样演奏一生,不再顾念生活中的鸡零狗碎和争吵冲突。
端木长歌也看得入神,那杯鲜红色的鸡尾酒早已经见了底,他要了一瓶朗姆酒两个玻璃杯子,跟叶萧凌不断地碰杯,叶萧凌通常是喝一口,而端木长歌则是把整杯都喝完。但尽管如此,叶萧凌还是感觉头有些晕晕的,但端木长歌兴致不错,还在那一堆男女一曲罢了的时候跟着人群一起鼓掌,顺便从口袋里掏出钱包,三两步跑到台子面前放在一个专门用来插入现金的箱子里丢进一张鲜红色的百元钞票当小费。
“一次小费给一百元,你们公务员都这么有钱么?”叶萧凌喝着朗姆酒,感觉这种有些酒精的辣味中却又混合水果的甜味还不错,多喝了一口,看着端木长歌拖沓着双腿好像个不务正业的小流氓一样走回来坐在圆凳上,揶揄他道。
端木长歌耸了耸肩:“薪水一年两万,没有奖金,买点东西都费劲。我可不是有钱人,穷鬼一个,裤裆里叮当响。”
“那你还给这么多小费。”叶萧凌有些诧异地看着他,或许是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什么有钱人的关系,所以他从来都很节俭,这是一种常年养成的习惯,早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即使他现在有季林送给他的五十万,可他实际上依然没有动用多少,直到今天,他也只不过是花去了一千多元,其中还包含了火车票的路费。